1、“當初我和你項羽一同受懷王之命,說(shuō)定了先入關(guān)中者在關(guān)中為王,你項羽違背了約定,讓我在蜀漢為王,這是你的第一條罪狀。
2、你項羽假托懷王之命,殺了卿子冠軍宋義,而自任上將軍,這是你的第二條罪狀,
3、你項羽奉命援救了趙國,本應當回報懷王,而你項羽卻擅自劫持諸侯的軍隊入關(guān),這是你的第三條罪狀。
4、懷王當初約定入關(guān)后不準燒殺擄掠,你卻焚毀秦朝宮室,挖了始皇帝墳墓,私自收取秦地的財物,這是你的第四條罪狀。
5、你硬是殺掉已經(jīng)投降的秦王子嬰,這是你的第五條罪狀。
6、你采用欺詐手段在新安活埋了二十萬(wàn)秦兵,卻封賞他們的降將,這是你的第六條罪狀。
7、你項羽把各諸侯的將領(lǐng)都封在好地方,卻遷移趕走原來(lái)的諸侯王田市、趙歇、韓廣等,使得他們的臣下為爭王位而反叛,這是你的第七條罪狀。
8、你項羽把義帝趕出彭成,自己卻在那里建都,又侵奪韓王的地盤(pán),把梁、楚之地并在一起據為已有,這是你的第八條罪狀。
9、你項羽派人在江南秘密地殺了義帝,這是你的第九條罪狀。
10、你為人臣子卻謀殺君主,殺害已經(jīng)投降之人,你為政不公,不守信約,不容于天下,大逆不道,這是你的第十條罪狀。
項羽聽(tīng)了劉邦的話(huà),氣得渾身發(fā)抖,只好向劉邦突施冷箭,射傷了劉邦,挽回了一點(diǎn)面子.兩軍相持已達三月,項羽兵糧缺乏,被迫提出了“中分天下,割鴻溝以西為漢,以東為楚”的要求,即以鴻溝(滎陽(yáng)東南)為界,中分天下,鴻溝以西屬漢,以東為楚,并遵照和約,項羽送還劉太公,呂雉等劉邦家人,率軍近回原地,劉邦則在張良的建議下繼續追擊饑餓疲憊的楚軍.